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失能、失智、失独、独居、高龄老年人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日趋增长,对北京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1月6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印发了《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午,市民政局对该《办法》进行详细解读。该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区别于以往只根据老人自理及失能两种补助标准,《办法》明确将根据老人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
养老机构如有不参与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服务对象满意率低于85%等情况,都将取消当年运营补贴获取资格。
养老机构全年平均入住率比上年底下降10%的,扣减当年运营补贴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