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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最新动态:刘老师 在2018-07-04 16:37:52发表了广州仪校员培训,专业企业仪器校验技术培训
关于东莞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通知

发表时间:(2016-02-24 15:51:19) 点击量:40

关于东莞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通知
根据广东省2011年颁发的750号文件规定,食品企业必须申请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检验人员必须持有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我机构是广东省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计量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实训基地,每月开设食品检验工等职业技能鉴定,具体的开班事宜和时间可以咨询刘娴老师。下附750文件摘录和培训鉴定公告。欢迎来电咨询。
摘录: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提高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水平,保障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根据《全国行政许可法》、《全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标准化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等强制性全国标准、食品添加剂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及全国质检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在执行全国质检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以下简称《通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和有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基础上,现将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若干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鉴定方式: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全国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3、开班时间:每月开班,欢迎咨询。具体的开班时间询问咨询老师。
培训咨询:刘老师  135 3525 2707,座机:020-66289588 ,QQ咨询:691780686 ,email:liuxian@grgtest.com
四、联系方式: 信息产业部602计量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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