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环境空气检测(环评)
- 用 途:
- 企业建厂、扩建需要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的数据录用,突发异味等
- 环境空气检测
一、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空气环境质量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二、服务对象
a)企业建厂、扩建需要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的数据录用;
b)突发异味等
三、检测项目
二氧化硫SO2、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氮氧化物NOx、
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铅Pb、苯并[a]芘B[a]P、氟化物F
恶臭类: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臭气浓度
四、检测依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五、服务流程
客户预约检测-----客户提供相关资料-----制定检测方案并与客户沟通-----指导采样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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