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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瓷器系列标准-食用青瓷包装容器GB10813.4-89
- 青瓷器系列标准-食用青瓷包装容器GB10813.4-89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食用青瓷包装容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氧化铁为釉的着色剂,在还原条件下烧成的盛装食品的青瓷容器。
容器按规格分为大中小型,大型为大于500ml,中型为250-500ml,小型为小于250ml.
产品外观质量分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
技术要求:
产品吸水率不超过1.0%。
产品与食品接触面的铅溶出量不大于3.0mg/L,镉溶出量不大于0.2mg/L.
产品放在平面上必须平整稳定。
产品不许有炸釉、磕碰、渗漏。
产品外观质量分为:一级品每件不超过4种缺陷;二级品不超过5种;三级品不超过6种。
包括以下缺陷:底足变形、斑点、熔洞、坯泡、疙瘩、泥渣、釉泡、裂纹、毛孔、落渣、厚釉、薄釉、缺釉、缺泥、粘疤、粘渣、烟熏、阴黄、过火、生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