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D-300型气体报警装置符合以下国家现行标准:
《GB3836.1-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通用要求》
《GB12358-94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3836.4-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隔爆型电器设备“d”》
《GB16808-1997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SH3063-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检测原理:半导体式。
检测气体:液化气。
测量范围:0-100%LEL
精 度:±1%FS报警设定:低限25%LEL,高限50%LEL(用户亦可自己任意设定)。
响应时间:<7S 恢复时间:<12S 报警方式:声、光报警,数字显示。
防爆方式:本质安全型电路、隔爆型金属外壳
防爆标志:ExibⅡCT3
防爆连接:G3/4管螺纹输出信号:两对报警联动输出(触电容量AC220V/5A),一对4-20mA标准电流输出,一对DC24V输出或输入。
温度范围:报警器:0℃+40℃,探测器-40℃+70℃。
相对湿度:0%~99%RH(间断情况下)15%~90%(持续情况下)。
电 源:AC220V±10%,50/60Hz。
功 耗:5W/路
重 量:约2㎏/路安装方式:壁挂式、盘装式、柜式(30路以上)三种。接线方式:报警器与探测器间采用三芯电缆连接,最远传输距离(探测器至报警单元)与电缆规格据〈GB3836.1-2000〉的规定,传输电缆的分布电感L与分布电容C应在以下范围内:L<0.7毫亨 C<0.2微法 传输电缆的单芯电阻应<8欧姆.采用三芯橡胶电缆时,可参照下表:
芯线截面积0.75mm21.00mm21.50mm22.50mm24.00mm2
最远传输距离350m470m700m1020m1200m
液化气报警器在使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报警器产生浓度报警信号后,所输出的控制信号被锁定,即使燃气浓度不再继续超限,所控制的设备也无法自动恢复报警前的状态,必须人工进行恢复(按下RSTE/ENTR键)。
2、控制器接入主电后,再打开备电,电源指示板会发出故障报警声,按消音键即可消除。3、控制器系统浓度报警后,请勿打开电器开关,确认燃气泄露的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原因不明时请联络有关燃气部门作出彻底检查。
4、报警时为燃气泄露浓度已超过设定的报警浓度确认燃气泄露的原因排除后,按RSTE/ENTR键清除报警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