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镇江设备内校员培训去哪报名江苏内校员考试
发表时间:(2016-11-01 11:23:04) 点击量:37
计量人员要达到合格的标准必须通过计量员培训,取得相关的资格证才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计量员,因为计量员培训已经成为计量行业的主流,广电计量测试站始建于1964年,发展到今天已成为华南地区综合实力最强大的计量机构,计量员培训工作尤为突出,受到广大计量人员的大力赞誉,为了进一步对提高计量人员的水平,在2012年将投入更大的力量举办计量员培训班,详细的计量员培训情况如下:
一、计量员培训的时间:2016年每月开班,详细开班时间可来电咨询,一般安排在中下旬。
二、联系方式及上课地点:方老师(办公室电话150 1758 7365 QQ2362 45 1547)
上课地点:计量培训站总部(广州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即亚运跑马场附近)。
三、计量培训的内容:1在相关实验室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各工种检定、校准技术理论知识讲解及考前辅导,企业如何开展计量校准及自校准工作。2专业计量技术(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实际操作及原始记录、证书);企业如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计量成本;误差理论及测量不确定度(数据处理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企业如何开展计量校准及自校准工作;3测量设备的期间检查;检测/校准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检测/校准结果的监控与质量保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颁布时间:1985-9-6发文单位:国家计量局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二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第十四条 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第十五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第十七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