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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丛中俏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精检测仪CA2000打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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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国呼吸式酒精检测仪CA2000打印型的详细介绍 CA2000酒精检测仪是韩国生产的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嘴不用含吹管,把气吹入管中即可,卫生、干净,具有高可靠、高精度、使用方便等特点,它采用了新型的气体检测技术,可以准 确探测气体的酒精含量,LED数字显示使得检测直观、有效。独特的探头可有效地区分烟味、可乐、咖啡等非酒精气体的干扰。是便携应用的理想产品。 技术指标和特点 1.三位数字显示(X.XXºC/BRAC) 2.检查范围:0.00∽0.40ºC(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或0.00∽4.00mg/ml(BRAC)(呼气中的酒精含 量) 3.检查精度:±0.01%(0.01BAC)或±0.05mg/liter(0.50BRAC) 4.恢复时间:30秒 5.预热时间:20秒 6.感应时间:5秒 7.功耗极低;一块9伏方电池可连续工作三小时以上,还配有点烟器连线。 8.字符明亮;红色LED显示数据,夜间清晰可见。 9.声音报警:酒精含量超限时,蜂鸣器自动报警。 为了增加检测的证据性,我们在CA2000酒检仪的基础上加装了打印功能和电脑数据存储功能,其基本操作没有变化。如果,想要测试时打印出测试的数值,只需把打印连线连接到打印机和酒检仪上,然后开启打印电源,安装好打印纸即可。CA2000增加的打印接口在仪器的左边。加装的打印机为传统的微型针式打印机,体积小,重量轻,特制的打印机小跨包,可以让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对场地没有任何要求。 其打印格式如下: 酒精含量:0.00 车 牌 号: 被测试人: 测试人: 2003年03月26日 当测试值超过 0.40 BAC时,打印值为 >0.40 随机带的连线除了针对打印外,同时也用来对酒检设置时间,当设置时间时,把方型的USB头插入到酒检仪对应的座内(带三角符号的面朝上),连线的另一头接有两个插头,其中小的九芯插头接计算机。运行附带光盘上的程序ca2kp,选择好对应的串口,把酒检仪和计算机连接好,点开始,当显示连接正常后,打开酒检仪的开关,当运行程序的界面上显示出对应的年、月、日、时、分时,则酒检仪的时间设置完成。若需要对测试打印,连线连接好酒检仪后,把大的插头连到打印机上,打开打印机电源,然后,打开酒检仪电源,开始测试,测试完毕后。结果就会送入到打印机打印出来。 打印机操作简易说明: 打印机面板上有两个灯和两个按键,其功能如下: 下面有P 的灯为 电源指示灯。 有SEL的灯为状态显示灯,亮表示在打印状态,灭表示在进纸状态。 SEL按键为状态键,按它可选择联机或进纸。 LF按键为进纸键,在进纸状态按该键可进纸。 配制: 铝合金箱。,酒检主机,打印机,点烟器连线,打印机连线,四槽充电器,磁盘一张,9V充电电池一个,5V充电电池4节,打印纸一卷,电池合一个。 使用建议: 1.建议最好在喝酒20分钟后测试 - 这是因为酒精通过消化系统被血液吸收需要大约20分钟,口腔里的剩余酒精也需要大约这么长时间消散。 2.避免在大风环境下或空气污浊的封闭房间里测试。 3.当“BAT LOW”(电池电量低)灯亮时,说明需要更换一节9V碱性电池。 4. 不要把香烟的烟气吹进仪器,这样会损坏传感器。 - 吸完烟后请等待1分钟再进行测试。 处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驾车中的车辆驾驶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105 血、尿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酮、正丁醇、异戍醇的定性分析及乙醇、甲醇、正丙醇的定量分析方法 GA307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辆驾驶人员 vehicle drivers 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 3.2 酒精含量 alcohol concentration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 3.3 饮酒驾车 drinking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4 醉酒驾车 drunk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4 酒精含量值 4.1 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临界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行为类别 对象 临界值(mg/100ml)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 20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 80 4.2 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可按标准GA307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值。 5 检验方法 5.1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 5.1.1 对饮酒后驾车的嫌疑人员可检验其呼气酒精含量。呼气酒精含量采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进行检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应记录并签字。 5.1.2 呼气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应符合GA307标准规定,并具备被动探测呼出气体酒精的功能。 5.1.3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的具体步骤,按照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操作要求进行。 5.2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5.2.1 对需要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应及时抽取血样。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酒精或者挥发性有机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装入血样后不留空间并密封,低温保存,及时送检。 5.2.2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按照GA/T105标准规定。 6 其它 6.1 嫌疑饮酒后驾车的人员拒绝配合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以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被动探测到的呼气酒精定性结果,作为醉酒驾车的依据。 6.2 对未达到本标准4.1条规定饮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值的车辆驾驶人员;或者不具备呼气、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条件的,应进行人体平衡的步行回转试验或者单腿直立试验,评价驾驶能力。步行回转试验、单腿直立试验的具体方法、要求和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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