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中国国家工信部网站 |
类 别: |
法规 |
关键字: |
SRRC认证非限制性独立模块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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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
型号核准管理办法(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可嵌入到非无线电发射设备(如信息技术设备、家用电器设备等)及其外围、辅助设备中的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
二、定义
(一)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
具备无线发射功能,但是不能独立工作,须嵌入到其他设备中才能正常发射所需无线电信号的模块。
(二)完整的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
对满足如下条件的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称为“完整的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
1. 该模块应具有数据缓冲/调制单元。
2. 该模块射频单元应有完整的屏蔽。
3. 该模块应使用一体化天线。
4. 该模块应有明确的供电要求。
5. 该模块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限制性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
不满足第二条第(二)款的第1项至第4项中任意一项的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称为“限制性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
三、管理办法
(一)完整的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的管理办法
对于“完整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