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
类 别: |
测试方法 |
关键字: |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见证检验——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复试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 |
2015-08-04 |
见证检验——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复试注意事项
根据北京市建委要求,建筑工程材料必须严格复试,复试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让工程监理准备工程备案告知书和见证记录(一组样品对应一份见证记录);
第二:确定要复试的样品名称、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
第三:致电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咨询有关事项或索取见证检验表(检验表填妥以后传真或邮件至测试中心业务接待人员,确定检验事宜);
第四:准备好样品以后,联系测试中心业务接待员,预约送检时间。
注意:外埠见证实验不需要开据工程备案告知书。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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