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添加剂柠檬酸钾检测有机挥发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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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法规:添加剂柠檬酸钾检测有机挥发杂质
CNAS认可项目:是
-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钾应由生产厂的技术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出厂日期、净重、本标准编号等。
使用单位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其结果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
每批重量不超过2t。
按GB 6678中6.6条和GB 6679中2.3.1条规定进行取样。取样总量不得少于500g,应充分混匀,分别存放于二个整洁、干燥、密闭的容器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日期。一份供检验用,一份留样备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庆安航空大厦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