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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应法规:欧盟ROHS法规(EU) 2015/863
    CNAS认可项目:是
  •       作为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大国,中国电子电气制造行业蓬勃发展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重要地位。然而在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其含有的有害物质会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环境造成危害。因此,全球各国的法律法规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害物质限制也日趋严格,不断为中国广大电子电气制造企业带来新的挑战。作为全球电子电气行业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源头的欧盟RoHS指令于2003年问世并不断更新。2013年1月3日,RoHS 2.0指令正式取代旧版RoHS指令;2015年6月,RoHS 2.0附录II正式修订,将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RoHS 2.0 附录II中加以限制。  

    1. 欧盟RoHS 2.0最新修订新增四种限制物质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RoHS 2.0附录II正式进行修订,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这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RoHS 2.0 附录II中。  新增加的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均质材料中的质量浓度均不得超过0.1% (1000ppm),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19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21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属于电子电气产品范畴的玩具类产品,DEHP、BBP、DBP的含量仍然遵循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限制要求(三者浓度总和不超过0.1%)。至此,备受业界关注的RoHS 2.0限制物质清单修订工作告一段落。  

    2.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用途与危害  邻苯二甲酸酯是邻苯二甲酸酐与醇的反应产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能起软化作用的化学品,属于常用塑料增塑剂。它被普遍应用于电子电气产品、玩具、育儿用品、食品包装材料、PVC材料、胶粘剂、油墨等多种产品中。  由于具有生殖毒性,DEHP、DBP、BBP和DIBP此前已被划分为生殖毒性物质并被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而在欧盟RoHS 2.0附录II修订过程中,欧盟委员会认为有足够的科学证据表明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的DEHP、DBP、BBP和DIBP将对环境与人类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从而有必要限制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的使用。  

    3.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管控要点  

    3.1 积极寻找替代物  虽然DEHP、DBP、BBP和DIBP已被列入RoHS 2.0附录II,但(EU) 2015/863中规定了一定的过渡期。  对于企业而言,可充分利用过渡期做好DEHP、DBP、BBP和DIBP含有情况的调查和替代工作。如果确认目前在某些材料中含有上述物质,则需要积极寻找相应的替代物。目前,市场上已经有非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投入商业生产,企业可考虑采用非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并进一步验证替代物能否满足材料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  3.2 加强对高风险材料的管控  作为增塑剂,DEHP、DBP、BBP和DIBP可能用于电子产品的塑料、橡胶、胶黏剂、涂料、油墨等多种原材料中,而在玻璃、金属、陶瓷等材料中存在的可能性较低。在实际管控工作中,建议参考材料的风险等级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实现合理的成本控制。从目前电子行业的状况来看,原材料供应商通常通过化学测试报告证明其物料符合RoHS要求。但是考虑到材料的风险等级,则可针对不同的材料采取不同的测试策略:针对高风险材料以较高的频率进行抽检,而对低风险材料则可相应放宽抽检频率。  此外,对于下游企业来说,在要求供应商提交合格测试报告的同时,还可考虑采用保证函、工厂审核等手段对供应商加以有效管理,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能够持续符合RoHS要求,最大程度降低原材料不符合带来的风险。 

     3.3 过程管理  RoHS 2.0明确要求,企业需实施内部生产控制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目前,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已制定了电子电气元件和产品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即IECQ HSPM QC080000。也有部分企业建立了自己的RoHS管理体系,对相应的有害物质进行管控。企业建立和实施RoHS或有害物质管理体系,一方面可验证企业具备生产环保产品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可确保企业具备持续生产环保产品的能力。  HSPM体系的建立,首先要对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进行规划及明确管理模式。企业可将产品有害物质含量或环保状况(即产品环保特性)看做特殊的品质特性,既然是品质特性,就可放在质量管理体系QMS(如ISO9001体系)中进行管控,作为质量管理体系框架的补充。从此角度,不难看出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的管理模式和QMS的管理模式是基本一致的,都是基于过程管理的思路,将体系的组成过程按照产品实现过程、支持过程和管理过程进行区分,并按其逻辑性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3.4 成品验证  在原材料管控和有害物质过程管理的基础上,企业将初步具备确保产品符合RoHS的能力。但是,最终生产出来的成品是否符合RoHS要求还需要进一步进行验证。一方面,对成品进行验证能够充分验证原料管控和过程管理的有效性,协助企业发现管控工作中出现的疏漏;另一方面,一份合格的成品验证报告能够向欧盟采购商或执法机构提供关于产品RoHS符合性的直接证据。  RoHS 2.0新增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限制物质无疑对广大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只有在充分理解其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应对措施,才能制造出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尤为重要的是,企业在应对新要求的过程中应当主动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加强内部管理,最终在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同时实现企业实力的提升,能够在日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为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凭借广泛的服务网络、专业的技术团队及本地化的实验室,开发了全面完善的一站式电子电气解决方案。针对RoHS指令,可提供如RoHS测试、RoHS过程审核、RoHS产品认证、RoHS验证报告、欧盟CE RoHS符合性声明/认证及培训服务等。此外,还可根据企业的各种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包括法规咨询、有害物质识别及风险评估、产品的优化测试方案等,协助电子电气企业及早了解并及时应对各国法规的最新要求,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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