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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性能上市全套检测方案 童装检测 服装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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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应法规:GB31701-2015
    CNAS认可项目:是
  • 检测背景:

    依据年龄不同,标准将童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还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标准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

      根据新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织物除了应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对应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A类要求中铅含量应小于等于90mg/kg,镉含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含量应小于等于0.1%,燃烧性能为1级(正常可燃性)。对于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肩带应是固定的、连续且无自由端的;肩带上的装饰性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或周长超过 75mm的绳圈;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mm,且不应超出服装底边;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75mm。对于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端。头部和颈部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不应有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的穿着尺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150mm,除肩带和颈带外,其他绳带不应使用弹性绳带;固着在腰部的绳带, 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mm;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140mm。

      同时,所有婴幼儿及儿童服装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长袖袖口处的绳带扣紧时应完全置于服装内,长至臀围线以下的服装,底边处的绳带不应超出服装下边缘,长至脚踝处的服装,底边处的绳带应该完全置于服装内。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伸出的绳带长度不应超过140mm,绳带的自由末端不允许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两端固定且突出的绳圈的周长不应超过75mm,平贴在服装上的绳圈例如串带,其两固定端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新标准还规定,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实施过渡期,为2016年6月1 日至2018年5月31日。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检测内容:甲醛、PH值、耐水、耐酸碱汗渍、耐干湿摩擦、耐唾液、异味、偶氮、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成分、标识、燃烧性能、抗拉强度与机械安全性

    检测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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