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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已加强了对幼儿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FCM)中BPA及某些邻苯二甲酸脂的要求。 这些新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2018年8月,韩国提议修订其幼儿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FCM)中双酚A(BPA),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标准(Safeguard 132/18)。
2019年1月,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19-2号通知,修订了《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装的标准及规格》,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禁止在幼儿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使用双酚A(BPA),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修订了干燥剂包装材料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的规定;
修订了再生合成树脂的措辞。
本通知于2019年1月9日生效。
禁止在婴幼儿FCM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BPA,BBP和DBP的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表1总结了BPA,BBP和DBP禁令的摘要。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2019年1月9日第2019-2号通知,修订了《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装的标准及规格》
物质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BPABBPDBP 婴幼儿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禁止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