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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主管机构SASO发布公文, 自2017年5月1日起,范围内的照明产品若未按第二阶段实施要求获得SASO能效注册证书将被禁止进口到沙特,并明确要求产品符合性认证(COC)机构应对范围内产品符合能效标签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拒发沙特COC证书。
沙特标准SASO -2870/2015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该标准包括了光通量在60-12000流明之间的如下定向和非定向照明产品(详见标准):白炽灯、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卤素灯、LED灯...
该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因功率不同将分三个阶段执行新的能效要求:
第一阶段:2016年5月1日;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日;
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
第二阶段能效要求包含的照明产品范
2017年5月1日起照明产品沙特能效实施要求进入第二阶段
SASO(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1近宣布即将实施标准SASO 2870/2015:照明产品的能效、功能和标签要求。这项标准涉及光通量大于60流明以及小于12 000流明的以下类别的定向和非定向普通照明源:白炽灯、带集成式镇流器的紧凑型荧光灯(CFLi)、卤素灯、LED灯(白炽灯取代型),以及LED灯(卤素灯取代型)。
沙特SASO认证 2016年2月10日,沙特标准计量质量组织和沙特能效中心发行了一个针对照明产品的新技术法规。此法规名为“SASO 2870/2015—照明产品的能效,功能和标签要求” 。此法规适用于外国进口和本国制造的照明产品,于2016年5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