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

安姆斯质量技术服上海有限公司

检测认证人脉交流通讯录
  • 儿童衣服检测报告,入驻天猫,淘宝,京东哪里可以办理?上海安姆斯

  • 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务?

     直接提问 | 回首页搜

  • 对应法规:GB18401
    CNAS认可项目:是
  • 安姆斯质量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01856329     021-61819530-810

     

    QQ:2020330144

     

    邮箱;ams04@annmos.com’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361弄7号楼4楼

     

     

     

    牛仔裤 入驻天猫需要检测的项目有:
    成份含量,GB18401全套(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标识标志。

    检测标准:FZ/T 81006-2007
    检测时间:5个工作日
    需要提供的样品:1-2件。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
    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
    产品分类:
    ——婴幼儿产品(36个月以下婴幼儿)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产品大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接触)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产品不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与皮肤接触)
    要求
    项目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20 75 300
    pH值a 4.0-7.5 4.0-8.5 4.0-9.0
    色牢度/级≥ 耐水(变色、沾色) 3-4 3 3
    耐酸汗液(变色、沾色) 3-4 3 3
    耐碱汗液(变色、沾色) 3-4 3 3
    耐干摩擦 4 3 3
    耐唾液(变色、沾色) 4 --- ---
    异味 无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禁用(≤20mg/kg)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其它产品应再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B,C类)。
    注:玩具、布艺工艺品、箱包、鞋、伞、地毯等产品不属于本标准。

    标识标志设计 (吊牌)
    1.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2. 产品名称
    3. 产品号型和规格
    4. 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5. 执行标准【常规产品对应标准见下文】
    6. 产品等级【如标注“合格品”】
    7.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标注“检验员:A01”】
    8. 洗涤、护理标签【5个图标】
    9. 安全类别【婴幼儿类产品标“A类 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B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C类”】

     




     

    安姆斯质量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01856329     021-61819530-810

     

    QQ:2020330144

     

    邮箱;ams04@annmos.com’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361弄7号楼4楼

     

     

     

    牛仔裤 入驻天猫需要检测的项目有:
    成份含量,GB18401全套(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标识标志。

    检测标准:FZ/T 81006-2007
    检测时间:5个工作日
    需要提供的样品:1-2件。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
    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
    产品分类:
    ——婴幼儿产品(36个月以下婴幼儿)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产品大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接触)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产品不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与皮肤接触)
    要求
    项目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20 75 300
    pH值a 4.0-7.5 4.0-8.5 4.0-9.0
    色牢度/级≥ 耐水(变色、沾色) 3-4 3 3
    耐酸汗液(变色、沾色) 3-4 3 3
    耐碱汗液(变色、沾色) 3-4 3 3
    耐干摩擦 4 3 3
    耐唾液(变色、沾色) 4 --- ---
    异味 无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禁用(≤20mg/kg)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其它产品应再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B,C类)。
    注:玩具、布艺工艺品、箱包、鞋、伞、地毯等产品不属于本标准。

    标识标志设计 (吊牌)
    1.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2. 产品名称
    3. 产品号型和规格
    4. 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5. 执行标准【常规产品对应标准见下文】
    6. 产品等级【如标注“合格品”】
    7.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标注“检验员:A01”】
    8. 洗涤、护理标签【5个图标】
    9. 安全类别【婴幼儿类产品标“A类 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B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C类”】

     









     


     


     


     


  • 检测通手机版

  • 检测通官方微信

  •  检测通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