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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应法规:REACH
    CNAS认可项目:是
  • 授权物质清单

    官方正式公布的授权物质被要求纳入REACH附件XIV。现授权物质共31项。 今日我们发出的新闻增值43项

    法规对授权物质的要求

    根据REACH法规要求,使用及投放市场供使用被列入附件XIV的物质,不管是物质本身,作为混合物组分还是用于物品,从某一个日期后(法规将这个日期称为“日落之日”),都是被禁止的,除非该用途已获得授权或属于豁免应用。这个附件XIV中的物质即为授权物质。通俗地说,一个授权物质,在其日落之日后,就不能自由地出口欧盟了,需要获得欧盟的相关授权才能出口。

    需要注意的是,含有授权物质的物品的投放市场和使用是不需要授权的。即授权是针对物质的要求,而不针对物品。

    此外,根据法规要求,当到达授权物质的日落之日时,ECHA需要考虑,该物质是否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不可充分控制的风险,若存在,则ECHA需要准备相应的卷宗来提出对该物质的限制,此时,该授权物质就有可能成为限制物质了。

    限制物质清单

    限制物质主要是那些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可接受风险的物质。REACH法规附件XVII即完整的限制物质清单。最新现限制物质共174项 。

    法规对限制物质的要求

    限制物质的使用需符合REACH附件XVII第二栏中的要求。例如,附件XVII第4项要求: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不可用于会与皮肤发生接触的纺织品,例如服装,内衣及被单等。同时,不符合第1 条中规定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那么,纺织品企业需要高度关注这项限制,确保自身的产品中不含有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其它企业,如玩具、电子电气企业,若其产品中含有会与皮肤发生接触的纺织品时,需关注其纺织部件中是否含有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避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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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bin Fu     付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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